征求意見稿要求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,在輔助性崗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用工總量的10%。
作者:智興 | 發(fā)布時間:2014-01-07 | 標簽: 勞務派遣 崗位 用工 輔助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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